截至2025年2月11日收盘,中曼石油(603619)报收于19.35元,上涨0.62%,换手率2.13%,成交量8.51万手,成交额1.64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54.32万元,占总成交额7.63%;游资资金净流出1088.08万元,占总成交额6.62%;散户资金净流出166.24万元,占总成交额1.0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曼石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338,361股,新增股份于2024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合计62,338,361股,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2月14日。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0,000,100股增至462,338,461股,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62,338,361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期间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2,338,361股,涉及14名股东,包括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显示,各股东持有限售股数量及比例,并将于2025年2月14日全部解除限售。保荐机构认为,中曼石油限售股持有人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股数为62,338,361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2月14日。2023年9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有效期12个月。新增股份于2024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并收到《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0,000,100股增加至462,338,461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曼石油限售股持有人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2,338,361股,涉及14名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13.48%。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全部变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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