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11日收盘,锦龙股份(000712)报收于14.8元,上涨7.64%,换手率12.06%,成交量107.99万手,成交额15.85亿元。
锦龙股份2025年2月11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02亿元,占总成交额19.09%;游资资金净流出1.54亿元,占总成交额9.72%;散户资金净流出1.48亿元,占总成交额9.3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主要内容包括:- 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判决书》(2023)最高法民终413号,涉及青岛兴业银行、中山证券、中鸿公司与深圳进出口银行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判决结果为:维持广东省高院原判第二项;撤销第一、三项;中鸿公司需向青岛兴业银行、中山证券偿还借款本金44,1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年利率7.7%),罚息及复利按年利率11.55%计算,自2020年4月1日起停止计息,总额不超过年利率24%;深圳进出口银行对中鸿公司不能清偿部分承担15%赔偿责任;驳回其他请求。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截至公告日,锦龙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6,6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约2.68%,无单项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表示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相关案件,减少损失,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部分案件尚未判决,对公司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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