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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中标结果:生物医药创新园一期、二期房屋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来源:证券之星招标公示 2025-02-10 19: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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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根据天眼查APP信息整理,2月10日公布的《生物医药创新园一期、二期房屋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中显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公告内容如下:

生物医药创新园一期、二期房屋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生物医药创新园一期、二期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包一拟租赁生物医药创新园一期,位于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1号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的部分房屋,主要分布在科研中心主楼、孵化器号I号楼。租赁总建筑面积约*****.00平方米,其中:科研中心主楼13-22层(除17层1702、1705、1706、1708、1710、1711、1712、1713、1716)建筑面积共计*****.70平方米、孵化器I号楼建筑面积4828.30平方米;本项目包二拟租赁生物医药创新园二期,位于淄博高新区世纪路218号的生物医药创新中心的部分房屋,主要分布在B、C、D座。租赁物总建筑面积约*****.93平方米,其中:B座1-2层建筑面积共计2169.69平方米、8-15层建筑面积共计*****.55平方米;C座1-4层、6-9层建筑面积共计8958.71平方米;D座整体建筑面积共计7566.98平方米。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244*****.6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包一生物医药创新园一期房屋租赁服务项目,租赁地址为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1号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的部分房屋,主要分布在科研中心主楼、孵化器号I号楼。租赁总建筑面积约*****.00平方米。由于园区的产权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数十家入驻企业在进入园区后已经形成了产业聚集效应且在高新区范围内也无法寻找到如此规模的替代园区为广大的企业进行服务,因此此房屋租赁服务项目具有唯一性,只能由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包二生物医药创新园二期房屋租赁服务项目,租赁地址为淄博高新区世纪路218号的生物医药创新中心的部分房屋,主要分布在B、C、D座,租赁物总建筑面积约*****.93平方米。由于园区的运营管理权为淄博高新区火炬园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数十家入驻企业在进入园区后已经形成了产业聚集效应且在高新区范围内也无法寻找到如此规模的替代园区为广大的企业进行服务,因此此房屋租赁服务项目具有唯一性,只能由淄博高新区火炬园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生物医药创新园一期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名称: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号
生物医药创新园二期房屋租赁服务项目
名称:淄博高新区火炬园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107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张康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区政通路135号
联系电话:0533-35*****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宁
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113号傅山大厦816室
联系电话:0533-31*****
3.财政部门
名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联 系 人:王茜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306号
联系电话:0533-35*****
附件

相关附件:

论证意见.pdf

数据来源:天眼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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