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万凯新材(301216)02月0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公司实际控股股东不上发行价是不是不能减持?
万凯新材回复: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八条规定:“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通过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除外。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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