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6日收盘,亚光股份(603282)报收于15.11元,上涨1.07%,换手率1.37%,成交量8810.0手,成交额1326.49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5.32万元,占总成交额7.94%;游资资金净流入149.68万元,占总成交额11.28%;散户资金净流出44.37万元,占总成交额3.34%。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1号)。2024年4月至9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与募投项目无关的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工资共549.36万元,存在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作其他用途的情形。截至警示函出具时,公司已将549.36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六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国华、总经理陈静波、董事会秘书吴超群、时任财务总监罗宗举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需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该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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