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6日收盘,中闽能源(600163)报收于5.4元,下跌0.37%,换手率0.48%,成交量9.17万手,成交额4923.41万元。
资金流向显示,中闽能源在2025年2月6日的交易中,主力资金净流出439.71万元,占总成交额的8.93%;游资资金净流入302.38万元,占总成交额的6.14%;散户资金净流入137.33万元,占总成交额的2.79%。
中闽能源全资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与西门子歌美飒可再生能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于马头山、王母山、大帽山三个风电场项目的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纠纷。福清风电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提出仲裁申请,涉案金额为185,975,526元。西门子歌美飒提出反请求,要求福清风电支付54套G114-2.5MW风力发电机设备质保金30,694,703.87元、案件律师费925,000.00元、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并承担本案仲裁费。反请求理由为合同约定的两年质保期已届满,但福清风电未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及支付质保金。由于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裁决结果尚不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特此公告。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7日发布此公告。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