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6日收盘,阳光照明(600261)报收于3.81元,下跌2.56%,换手率15.81%,成交量211.08万手,成交额8.38亿元。
阳光照明2025年2月6日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072.71万元,占总成交额6.05%;游资资金净流入3449.37万元,占总成交额4.11%;散户资金净流入1623.33万元,占总成交额1.9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24日、1月27日、2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2021年10月13日,公司以3亿元认购幻方量化发行的私募基金。2024年10月8日,公司赎回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资金为154,881,891.01元,累计投资收益为3,211,891.01元,占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2.07%,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影响较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持有140,000,000份。
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未发现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近期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影响中国经济、消费者及全球贸易,中国面临出口压力、产业链外移风险及通胀压力,但长期可通过扩大内需、创新及政策应对挑战。
公司董事会确认,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回复,控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森洁先生确认,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此外,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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