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阳光股份(000608)02月0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曾说成都阳光新生活广场为公司自有项目,而根据最新资料显示公司只占其百分之55的股份这不是共有项目吗?董秘是否涉嫌误导投资者?
阳光股份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成都紫瑞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成都阳光新生活广场项目,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成都紫瑞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成都紫瑞的其他股东并未参与实际经营,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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