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2月5日收盘,正威新材(002201)报收于5.1元,上涨1.19%,换手率0.84%,成交量5.45万手,成交额2770.39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05.64万元,占总成交额3.81%;游资资金净流入81.39万元,占总成交额2.94%;散户资金净流出187.03万元,占总成交额6.7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见证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2月5日14时30分在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公告提前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详细说明了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参会股东的权利和登记办法。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188,130,8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705%;网络投票股东224人,代表股份70,778,447股,占10.8617%。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高比例同意,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证券代码:002201,证券简称:正威新材,公告编号:2025-5。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变更公司名称,同意258,492,701股,占99.8391%;2) 修改《公司章程》,同意258,494,701股,占99.8399%;3) 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同意258,388,062股,占99.7987%。中小股东对各议案的同意率分别为86.1461%、86.2126%和82.6666%。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秦桂森、黄雨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及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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