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