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4日收盘,茂莱光学(688502)报收于260.42元,上涨0.94%,换手率6.84%,成交量1.11万手,成交额2.88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081.33万元,占总成交额10.7%;游资资金净流入3308.91万元,占总成交额11.49%;散户资金净流出227.57万元,占总成交额0.79%。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包括:-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发行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A股股票的可转债,发行数量不超过6,000,000张,发行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期限六年。- 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超精密光学生产加工项目、超精密光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2月13日14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的交易时间段。会议将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包括发行条件、发行方案、债券种类、发行数量、发行规模、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债券期限、债券利率、还本付息方式、转股期限、转股价格确定及其调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转股股数确定方式、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募集资金用途、评级事项、担保事项、募集资金存管、发行方案有效期等。此外,还将审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一定程度下降,即期回报将被摊薄。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风险提示并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作出承诺。假设未来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无额外影响。假设发行于2025年6月底完成,转股价格为259.53元/股,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假设2024年度、2025年度净利润分别按增长0%、10%、20%三种情况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显示,总股本、每股收益等将受不同情景假设影响。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的履行作出承诺。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重视投资者回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回报规划。规划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确保回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条件包括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日常经营需求、无重大投资计划等。公司每年度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总资产的30%。股票股利分配需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提出,考虑公司成长性和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分红。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分别为80%、40%、20%。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需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旨在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规则明确了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包括转股、回售、获取信息、要求偿付本息等权利,以及遵守发行条款、缴纳认购资金等义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涵盖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审议公司偿债能力变化、减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通知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发出。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息、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职等情况时,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可采取现场、通讯或网络形式,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决议需经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为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规则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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