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3日收盘,华新环保(301265)报收于8.69元,上涨0.7%,换手率0.75%,成交量1.27万手,成交额1118.13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1.53万元,占总成交额4.61%;游资资金净流出99.9万元,占总成交额8.93%;散户资金净流入151.43万元,占总成交额13.54%。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军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及不超过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审议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备查文件包括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东兴证券核查意见。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21日发出,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监事余乐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列席,监事会主席巴雅尔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备查文件: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新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华新环保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75,75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05,9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25,372,479.60元。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信息披露,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东兴证券对此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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