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3日收盘,艾比森(300389)报收于10.67元,下跌0.37%,换手率2.04%,成交量4.76万手,成交额5177.21万元。
资金流向方面,2025年1月23日,艾比森主力资金净流入110.9万元,占总成交额2.14%;游资资金净流出266.25万元,占总成交额5.14%;散户资金净流入155.36万元,占总成交额3.0%。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23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2人,代表股份177,922,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043%。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获得超过99.87%的赞成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王翠萍律师、袁宇翰律师到会见证,认为会议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受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2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丁彦辉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177,179,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0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9名,代表股份742,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3%。合计112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177,922,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043%。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有效表决通过。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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