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3日收盘,泽璟制药(688266)报收于65.05元,下跌0.54%,换手率0.55%,成交量1.46万手,成交额9587.13万元。
泽璟制药2025年1月23日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25.51万元,占总成交额6.52%;游资资金净流出408.61万元,占总成交额4.26%;散户资金净流出216.9万元,占总成交额2.26%。
昆山璟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且未签署新协议,不再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宁波泽奥、宁波璟晨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变动后,昆山璟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713,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与吕彬华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1,749,310股,占总股本0.66%。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市场状况决定是否增减持股份。
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高青平,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且未续签,不再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昆山璟奥、宁波璟晨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高青平通过担任宁波泽奥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公司6.23%的股份,其持有和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增加至6.25%。宁波泽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仍为16,5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534,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增减持股份,过去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ZELIN SHENG(盛泽林)先生、陆惠萍女士与昆山璟奥、宁波泽奥、宁波璟晨原《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1月22日到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ZELIN SHENG(盛泽林)先生、陆惠萍女士于2025年1月23日续签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包括陆惠萍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事项上应与ZELIN SHENG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在行使提案权或表决权时应以ZELIN SHENG意见为准。昆山璟奥、宁波泽奥、宁波璟晨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未签署新的《一致行动协议》,不再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ZELIN SHENG(盛泽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陆惠萍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2,542,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3%。本次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控股股东仍为ZELIN SHENG(盛泽林)先生,实际控制人仍为ZELIN SHENG(盛泽林)先生和陆惠萍女士。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稳定,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宁波璟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且未签署新的协议,不再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昆山璟奥、宁波泽奥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变动后,宁波璟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3,904,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持股比例由原来的32.01%下降至1.48%。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买卖,宁波璟晨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市场状况决定是否增减持股份。此外,宁波璟晨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报告书已全面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ZELIN SHENG(盛泽林)和陆惠萍于2025年1月23日续签新的《一致行动协议》,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昆山璟奥、宁波泽奥、宁波璟晨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且未签署新协议,不再与实际控制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84,650,167股,占总股本32.01%。变动后,ZELIN SHENG和陆惠萍合计持有62,542,171股,占23.63%。陆惠萍直接持有12,631,644股。宁波泽奥持有16,500,600股,占6.23%,与高青平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昆山璟奥持有1,713,960股,占0.65%,与吕彬华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宁波璟晨持有3,904,740股,占1.48%。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ZELIN SHENG,实际控制人仍为ZELIN SHENG和陆惠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