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3日收盘,华体科技(603679)报收于12.32元,上涨0.82%,换手率4.12%,成交量6.79万手,成交额8536.17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75.27万元,占总成交额9.08%;游资资金净流出79.15万元,占总成交额0.93%;散户资金净流出696.11万元,占总成交额8.15%。
1月23日华体科技发布公告,股东王绍兰于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1月22日间合计减持85.0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167%,变动期间该股股价下跌37.27%,截止1月22日收盘报12.22元。王绍兰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54,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减持总金额为17,299,339.72元,减持期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5年1月22日,减持价格区间为12.18至20.76元/股。此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且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王绍兰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其一致行动人还包括梁熹、梁钰祥和王绍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921,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9%。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四川证监局出示警示函的关注公告。公司个体及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均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发行的“华体转债”债券余额为2.08亿元,兑付日为2026年3月31日。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指出公司在部分贸易业务中作为代理人却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导致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多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各639.09万元,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董事长兼总经理梁熹、财务总监蓝振中负有主要责任。四川证监局对公司、梁熹、蓝振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2023年多计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1.05%,多计的营业成本占当期营业成本总额的1.41%,对2023年净利润不构成影响。联合资信认为上述措施对公司信用水平暂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决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债项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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