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2日收盘,侨源股份(301286)报收于35.01元,下跌1.38%,换手率1.55%,成交量6160.0手,成交额2173.08万元。
投资者: 请问,截至2025年一月 20日公司的股东数是多少?谢谢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截至2025年1月20日,公司的股东总数是3613,谢谢!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8.21万元,占总成交额0.84%;游资资金净流入82.05万元,占总成交额3.78%;散户资金净流出100.26万元,占总成交额4.61%。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由董事长乔志涌主持,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1月22日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资格。本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且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
监事会认为,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损害股东利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法律规定,考核指标科学合理,能确保计划顺利实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含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对象不存在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等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娜主持,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智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征集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至2月11日,征集方式为公开方式。征集对象为截至2025年2月7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与公司及本次征集事项无利害关系。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为同意。本次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审议议案包括《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需按规定格式填写并提交至指定地址。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出现重复或撤销等情况按具体规定处理。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2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经开区南二路566号办公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上午9:15-下午15:00。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2月7日。出席对象包括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审议事项包括:1.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登记方式包括自然人股东凭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联系人:童瑶,电话:028-87229039,邮箱:tongy@qygas.com。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通过现金方式间接收购德阳宏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宏晨化工)控股权事项,并与成都兴久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宏晨化工70%股权)股东苏世军、成都浩煜诚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宏晨化工30%股权)股东张淦和应岚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目标公司整体估值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具体收购比例、交易价格待尽职调查后确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宏晨化工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1,230万元,主要从事食品级液态二氧化碳、工业级液态二氧化碳、高纯二氧化碳、食品级干冰的生产,年产能分别为12万吨和3万吨。公司希望通过此次收购扩大二氧化碳领域的产品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多元化水平。
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条款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保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特制订本考核管理办法。本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激励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考核评价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适用于所有参与激励计划的对象。
考核机构包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人力资源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各年度净利润目标分别为2.3亿、4.3亿和6.8亿元,触发值分别为2亿、3.9亿和6亿元。未达标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60%和0%。
考核期间为解除限售/归属前一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被考核对象,如有异议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5年。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定义了舆情包含不实报道、不良影响的传言、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重要事件信息,并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
公司设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舆情处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包括启动和终止处理工作、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上报信息等。证券事务部负责舆情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其他职能部门配合舆情信息采集工作。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和系统运作。对于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将召开会议作出决策,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如调查事件真相、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澄清信息等。公司还明确了保密义务,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将追究责任。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受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1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为301286。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有效存续,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目的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与核心骨干,共计不超过231人;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总计不超过74.16万股;有效期分别为48个月(第一类)和36个月(第二类);授予价格为每股17.64元;解除限售/归属条件涉及公司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法定程序,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总计不超过74.16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85%。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6.60万股,授予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价格为每股17.64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7.56万股,授予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与核心骨干。激励计划有效期分别为48个月和36个月,解除限售/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及个人绩效考核。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业绩目标为净利润逐年增长,具体为2025年2.3亿元、2026年4.3亿元、2027年6.8亿元。个人层面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解除限售/归属比例分别为100%、80%、60%、0%。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本激励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286)发布了其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自查表显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内部控制也未被出具否定意见。过去36个月内,公司按规定进行了利润分配,无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未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也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在过去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
公司已详细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权益数量及比例、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锁定期安排等。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明确,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已说明。会计处理方法、公允价值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均已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以及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解决机制均已明确。公司承诺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和中介机构已发表专业意见,认为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和股东均回避表决。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74.16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85%。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为6.60万股,授予价格为17.64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为67.56万股,授予价格同样为17.64元/股。激励对象不超过231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与核心骨干。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对象需在公司规定的任职期限内满足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考核要求,方可解除限售或归属。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包括:董事、总经理李国平2万股,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童瑶3万股,副总经理李宏1.6万股,总计6.6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8.900%,占公司股本总额0.016%。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中层管理人员与核心骨干共228人,总计67.56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91.100%,占公司股本总额0.169%。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外籍员工。每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所有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中层管理人员与核心骨干名单包括李志猛、罗天龙、张剑等228人。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2日。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本激励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订。激励工具为第一类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总计不超过74.1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8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为6.60万股,授予价格为17.64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为67.56万股,授予价格同样为17.64元/股。激励对象不超过231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与核心骨干。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最长48个月,第二类最长36个月。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旨在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