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0日收盘,东宏股份(603856)报收于10.88元,上涨0.55%,换手率0.43%,成交量1.09万手,成交额1188.91万元。
东宏股份2025年1月20日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5.56万元,占总成交额14.77%;游资资金净流入73.88万元,占总成交额6.21%;散户资金净流入101.68万元,占总成交额8.5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报告指出,东宏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25,641,460股,募集资金总额250,773,478.80元,发行价格9.78元/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0家,包括济南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处厚国资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并签订股份认购协议,限售期6个月。募集资金净额245,956,829.06元,发行费用4,816,649.74元。本次发行经过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东宏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41,460股,发行价格为9.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0,773,478.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245,956,829.06元。募集资金已存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账号为1608002629200453982,账户余额为247,461,376.25元,用于年产7.4万吨高性能复合管道扩能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东宏股份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发行文件。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月16日,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已审验。公司原注册资本为256,414,600.00元,本次实际发行25,641,46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78元,募集资金总额250,773,478.80元,扣除发行费用4,816,649.7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5,956,829.0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5,641,460.00元,增加资本公积220,315,369.06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282,056,060.00元。此前,公司曾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1,620,000.00元。本次发行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282,056,060.00元。验资报告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东宏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本次发行已获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过程中,华福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向124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在2025年1月10日的申购报价期内,共收到17份有效《申购报价单》。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9.78元/股,发行数量为25,641,46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0,773,478.80元。本次发行对象共10名,包括济南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处厚国资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发行对象已完成缴款,募集资金已验资确认。本次发行过程及结果合法合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东宏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25,641,460股,发行价格为9.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0,773,478.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245,956,829.06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0名,包括济南国惠盛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处厚国资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完成后,新增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限售期为6个月。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7.4万吨高性能复合管道扩能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由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保荐机构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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