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7日收盘,可川科技(603052)报收于36.98元,上涨1.15%,换手率2.52%,成交量1.03万手,成交额3806.21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73.55万元,占总成交额7.19%;游资资金净流出155.92万元,占总成交额4.1%;散户资金净流出117.63万元,占总成交额3.09%。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6日在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7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5,44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932%。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3,130,90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1,717,096股。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春华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华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5,426,920股,占99.9802%,反对17,400股,占0.0182%,弃权1,480股,占0.0016%。对于持股5%以下股东,同意1,542,920股,占98.7911%,反对17,400股,占1.1141%,弃权1,480股,占0.0948%。
上海里兆律师事务所的黄蓉蓉、李繁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上海里兆律师事务所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下午15点00分在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朱春华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5,44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932%。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股份93,884,100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2名,代表股份1,561,700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华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5,426,920股,占99.9802%;反对17,400股,占0.0182%;弃权1,480股,占0.0016%。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42,920股,占98.7911%;反对17,400股,占1.1141%;弃权1,480股,占0.0948%。
上海里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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