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7日收盘,珠海冠宇(688772)报收于15.29元,上涨0.72%,换手率0.69%,成交量7.78万手,成交额1.19亿元。
资金流向方面,珠海冠宇在2025年1月17日的交易中,主力资金净流出826.45万元,占总成交额的6.95%;游资资金净流出786.47万元,占总成交额的6.61%;而散户资金则净流入1612.91万元,占总成交额的13.56%。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96元/股调整为8.69元/股。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8.02万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目标值,作废2.5989万股,合计作废20.6189万股。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办理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1931万股。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8.1931万股。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授予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授予价格由8.96元/股调整为8.69元/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规定,因公司2023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授予价格调整为8.69元/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8.02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另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目标值,再作废2.5989万股,总计作废20.6189万股。本次归属期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归属条件,24名激励对象中有20人符合归属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均为"S≥90",归属比例为100%。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包括多次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及股东大会通过。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授予价格由8.96元/股调整为8.69元/股。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目标值,共作废20.6189万股。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1931万股,归属比例为91.56%。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84元,授予价格调整为8.69元/股。同时,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8.02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目标值,作废2.5989万股,合计作废20.6189万股。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及作废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确认本次调整和作废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要求。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8.1931万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比例30%。2023年营业收入目标值125亿元,触发值93.75亿元,实际2023年营业收入114.46亿元,公司层面归属比例91.56%。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为“S≥90”。预留授予日:2023年10月26日;归属数量:28.1931万股;归属人数:20人;授予价格:8.6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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