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7日收盘,湖北能源(000883)报收于4.71元,下跌0.63%,换手率0.42%,成交量27.52万手,成交额1.3亿元。
湖北能源2025-01-17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976.0万元,占总成交额15.25%;游资资金净流出1162.74万元,占总成交额8.97%;散户资金净流出813.26万元,占总成交额6.28%。
中信证券担任湖北能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0,000.00万元,将投入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保荐人确认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湖北能源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认为其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关键审计事项包括营业成本计量的准确性和商誉减值准备,2023年度确认营业成本149.20亿元,商誉账面净值为9.06亿元。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湖北能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三峡集团,发行价格为4.95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585,858,585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亿元,用于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三峡集团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若干行政处罚,但均已整改完毕,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湖北能源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00亿元,主要用于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发行对象为三峡集团,发行价格为4.95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585,858,585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36个月,募集资金将用于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已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湖北能源于2025年1月18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交所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湖北能源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00亿元,主要用于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该项目总投资93.10亿元,规划装机总容量1,400MW,建设期预计64个月。发行对象为三峡集团,发行价格为4.95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585,858,585股。三峡集团承诺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公司主营业务涵盖水电、火电、新能源发电、天然气输销及煤炭物流贸易。本次发行旨在加快融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能源结构绿色转型,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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