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6日收盘,ST曙光(600303)报收于2.9元,上涨0.35%,换手率1.33%,成交量8.97万手,成交额2585.37万元。
资金流向方面,ST曙光在2025年1月16日的交易中,主力资金净流出165.47万元,占总成交额的6.4%;游资资金净流出140.66万元,占总成交额的5.44%;而散户资金则净流入306.14万元,占总成交额的11.8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500.00万元到-34,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亏金额介于12,994.05万元到18,494.05万元之间,减亏比例介于27.65%到39.35%。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9,000.00万元到-34,500.00万元。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整车产销量未达预期,现有毛利无法覆盖固有成本费用。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月15日在辽宁省丹东市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7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1,152,4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90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发行方案、预案(修订稿)、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等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受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等。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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