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1月15日股市必读:帕瓦股份(688184)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32万元,占总成交额0.49%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1-16 06:44:0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5年1月15日收盘,帕瓦股份(688184)报收于14.02元,上涨1.08%,换手率0.48%,成交量4829.0手,成交额672.67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32万元,占总成交额0.49%;游资资金净流入69.78万元,占总成交额10.37%。
  • 公司公告汇总: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回购股份的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61,253,874股变更为159,047,514股。
  • 公司公告汇总: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五项议案,包括稳定股价措施暨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等。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发布第四期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1,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2.87元/股。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32万元,占总成交额0.49%;- 游资资金净流入69.78万元,占总成交额10.37%;- 散户资金净流出73.11万元,占总成交额10.87%。

公司公告汇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提示性公告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回购股份的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本次注销股份2,206,36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37%,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1,253,874股变更为159,047,514股。
  • 本次权益变动后,汇毅芯源壹号、汇毅芯源贰号、汇毅芯源叁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7.95%被动增加至8.06%。其他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也相应被动变化。
  •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7日和2024年1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5年1月1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206,360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1.37%,累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449,440.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触及要约收购。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影响。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就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张宝主持。共有101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代表股份69,420,7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156%。
  • 会议审议通过了五项议案:1) 稳定股价措施暨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2)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3)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4) 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5)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5日在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董事长张宝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101人,持有表决权数量69,420,738股,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44.4156%。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3)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4)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5)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超过2/3的赞成票。议案1和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的唐满、莫少聪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1,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2.87元/股,回购期限为3个月。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申报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1:30,14:00-17:00。申报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邮政编码:311800,联系电话:0575-80709675,邮箱:dongmiban@zhujipower.com,联系人:黄益芳。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帕瓦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