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炼石航空(000697)01月1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称,你司向发展投资 、成都西航、引领资本、航投集团的借款,由张政对公司上述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在公司实控人变更后仍然有效。 2015年股价高点,上海中路、山南力加(陕西力加)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张政减持套现;其后又将股票质押套现。原实控人手上有大笔现金。请问:你司作为债务人、董事会作为债权人代表,在申请重整前,是否要求张政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结果如何?
炼石航空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为相关负债的主债务人,债权人有权向主债务人或担保人主张权利。相关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主张清偿。目前公司积极推动重整相关事项,旨在通过重整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感谢您对炼石航空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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