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4日收盘,中石科技(300684)报收于26.7元,上涨3.05%,换手率23.09%,成交量46.33万手,成交额12.24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72.88万元,占总成交额2.35%;游资资金净流出5310.04万元,占总成交额4.34%;散户资金净流入8182.92万元,占总成交额6.68%。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吴晓宁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选举吴晓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选举HAN WU(吴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包括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吴晓宁,成员HAN WU、何文进、陆致龙)、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张文丽,成员叶露、陈亚伟)、提名委员会(召集人陆致龙,成员陈钰、陈亚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陈亚伟,成员陈曲、张文丽),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HAN WU(吴憾)先生为总经理;陈钰先生、陈曲先生为副总经理;SHU WU(吴曙)女士为财务负责人;张伟娜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提前十五日公告,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14:30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网络投票同步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0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7,660,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040%。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2.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3. 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4. 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5.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所有议案均获得合法有效通过。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14:30召开,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进行。总股本299,509,223股,参会股东及代表共107人,代表股份127,660,5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6232%。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2. 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3.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4.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5. 修订公司部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薛天天律师、董玮祺律师出席并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杨小帆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杨小帆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杨小帆女士,出生于1983年,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北大青鸟(软件测试)复兴门校区咨询部职业顾问。2008年6月加入公司,任公司客服部客服主管,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小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并完成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吴晓宁先生,副董事长为HAN WU(吴憾)先生。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为李素卿女士。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HAN WU(吴憾)先生,副总经理陈钰先生、陈曲先生,财务负责人SHU WU(吴曙)女士,董事会秘书张伟娜女士。此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包括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孟祥萌女士、独立董事程文龙先生,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刘长华先生、监事贾万明先生,以及原董事会秘书陈钰先生。公司对离任人员表示感谢。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电话:010-67860832,传真:010-67860291,电子邮箱:info@jones-corp.com,联系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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