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3日收盘,家联科技(301193)报收于15.5元,下跌0.19%,换手率1.0%,成交量9617.0手,成交额1479.48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3.94万元,占总成交额2.29%。
- 公司公告汇总:家联科技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256.5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元/股,授予日为2025年1月13日。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3.94万元,占总成交额2.29%;游资资金净流出35.13万元,占总成交额2.37%;散户资金净流入1.19万元,占总成交额0.08%。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上午10:30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海光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授予日为2025年1月13日,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256.5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元/股。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认为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监事会确认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获授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1月13日为授予日,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256.5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元/股。监事会认为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授予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与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为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与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本所律师进行了核查。
- 2024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6日,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无异议。2025年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5年1月10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项。2025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鉴于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激励对象人数由36人调整为3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授予日定为2025年1月13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与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256.5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1月13日,授予价格为8.00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和中层管理人员。
- 归属安排分三期:第一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比例40%;第二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比例30%;第三期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归属比例30%。
- 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及个人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需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且公司需达到2025-2027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目标。个人绩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归属比例。
- 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披露信息,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
- 调整原因: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36人调整为3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保持256.52万股不变。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均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合法合规,程序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总经理马恒辉获授45.0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17.54%,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副总经理、董事孙超和钱淼鲜各获授18.00万股,分别占7.02%和0.09%;副总经理汪博、陈林、李想、周义刚分别获授11.88万股、8.88万股、8.88万股、8.88万股,占比分别为4.63%、3.46%、3.46%、3.46%。
- 核心骨干和中层管理人员方面,财务副总监刘曜榘获授15.00万股,占5.85%,占总股本的0.08%。此外,董事会认定的其他27名激励对象共获授122.00万股,占47.56%,占总股本的0.64%。总计授予256.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
- 公司确保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总额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且每位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除刘曜榘外,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所有激励对象需在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存在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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