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0日收盘,广东明珠(600382)报收于4.46元,上涨0.0%,换手率1.35%,成交量9.37万手,成交额4237.04万元。
广东明珠2025年1月10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35.93万元,占总成交额0.85%;- 游资资金净流入65.95万元,占总成交额1.56%;- 散户资金净流出30.02万元,占总成交额0.7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之收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的进展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涉及与广东富兴贸易有限公司等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涉案金额为借款本金人民币554,823,729.80元及截至2021年3月22日的利息36,120,104.16元,并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标准计算自2021年3月23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案件进展包括:2023年4月27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年6月16日收到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年11月29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4年2月1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驳回再审申请;2024年4月30日收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通知书》;2024年5月22日收到执行款3,000,000.00元;2024年5月28日收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并案《通知书》;2024年7月15日再次收到并案《通知书》;2024年12月11日收到执行款1,000,000.00元;2024年12月26日收到执行款1,791,250.79元。截至目前,广州阀门收到执行款共计5,791,250.79元。- 2025年1月10日,广州阀门收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本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