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10日收盘,锐奇股份(300126)报收于4.8元,下跌3.61%,换手率2.35%,成交量4.94万手,成交额2437.84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6.87万元,占总成交额6.02%;游资资金净流出120.75万元,占总成交额4.95%;散户资金净流入267.62万元,占总成交额10.98%。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0日下午14:00在上海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董事长吴明厅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由董事朱贤波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124,280,928股,占99.3588%;2. 《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比例相同;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124,296,928股,占99.3716%。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支持率分别为20.6568%、20.6568%和22.239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天龙律师、于凌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2月26日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下午14:00在上海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渠道。现场出席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124,072,128股;网络投票股东共45名,代表股份1,010,806股。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124,280,928股,反对801,304股,弃权702股;2. 《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上;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124,296,928股,反对785,304股,弃权702股。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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