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1月7日股市必读:乔锋智能(301603)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0.03万元,占总成交额0.5%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1-08 06:17:3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5年1月7日收盘,乔锋智能(301603)报收于40.11元,上涨3.59%,换手率6.65%,成交量1.53万手,成交额6033.75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0.03万元,占总成交额0.5%。
  • 公司公告汇总:乔锋智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209,865股将于2025年1月10日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0.03万元,占总成交额0.5%;游资资金净流出211.54万元,占总成交额3.51%;散户资金净流入181.51万元,占总成交额3.01%。

公司公告汇总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乔锋智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乔锋智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190,000股,并于2024年7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20,76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2,942,135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9.00%;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97,817,865股,占81.00%。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209,865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0%,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将于2025年1月10日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10%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09,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涉及股东户数共5,940户。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1,209,86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1,209,865股。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5,940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09,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190,000股,并于2024年7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总股本由90,570,000股变更为120,760,0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209,865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乔锋智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