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7日收盘,长高电新(002452)报收于7.44元,上涨1.92%,换手率2.47%,成交量12.74万手,成交额9441.69万元。
投资者: 你好!董秘,马斯克和黄仁勋提出“算力的尽头是电力”等观点,公司在AI和数据中心有无电力业务?
董秘: 您好,我公司组合电器、隔离开关、开关柜及变压器产品都可以应用于为算力中心提供电源的变电站或配电站”。
投资者: 董秘你好:贵公司的变压器产品能否用于AI算力的数据中心?公司是否有相关方面的订单?
董秘: 您好,我公司组合电器、隔离开关、开关柜及变压器产品都可以应用于为算力中心提供电源的变电站或配电站,比如我公司10KV高能效非晶合金变压器分别于2021年应用于“中国移动甘肃天水云数据中心”,2023年应用于“国网湖南配网智能应用数据中心”。
投资者: 请问贵公司的输变电设备可以用于数据中心吗?及算力相关的机柜吗?
董秘: 您好,我公司组合电器、隔离开关、开关柜及变压器产品都可以应用于为算力中心提供电源的变电站或配电站,比如我公司10KV高能效非晶合金变压器分别于2021年应用于“中国移动甘肃天水云数据中心”,2023年应用于“国网湖南配网智能应用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8.59万元,占总成交额1.68%;游资资金净流出393.14万元,占总成交额4.16%;散户资金净流入551.73万元,占总成交额5.84%。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清算并注销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南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解散清算并依法注销,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 《关于制定<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定了《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25年1月22日下午3: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将于2025年1月22日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金星北路三段393号公司总部大楼一楼多功能厅。会议将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16日。登记方式包括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部。
关于控股子公司清算注销的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决定对控股子公司湖南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解散清算并依法注销。长高新材注册资本3588.5606万元,法定代表人肖常安,注册地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经开区。长高新材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893,332.64元,负债总额2,637,668.67元,净资产2,567,455.34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00,870.79元,净利润-1,304,750.04元。长高新材已无实际经营,清算注销有利于公司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管理效率,集中资源发展主业。长高新材清算并注销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亦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办理清算及注销登记手续,并根据实际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月)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不良传言、影响股价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重要事件。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评估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上报信息等。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各部门及子公司需配合通报舆情情况,确保信息及时、客观、真实。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真诚沟通、勇敢面对、维护股东利益。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事会秘书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工作组会议,采取调查、联系媒体、加强投资者沟通、澄清公告、法律手段等措施。公司强调保密义务,违反者将被追究责任。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公司将采取举报、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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