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7日收盘,新亚强(603155)报收于12.48元,上涨1.13%,换手率1.17%,成交量3.68万手,成交额4547.49万元。
新亚强2025-01-07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79.7万元,占总成交额3.95%;游资资金净流入70.76万元,占总成交额1.56%;散户资金净流出250.46万元,占总成交额5.5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召开,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董事长初亚军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初亚军、张漫辉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邱化玉、高凤莲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需经上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非独立董事按公司薪酬标准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1月22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以上议案均获5票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贤钊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提名董岩、李志刚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在此之前,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定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非职工代表监事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1月7日。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月22日14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2号公司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9:15-15:00。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1. 关于拟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2. 关于拟定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初亚军、张漫辉);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邱化玉、高凤莲);5.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董岩、李志刚)。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15日。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27-88262288。
提名人初琳提名高凤莲女士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本人邱化玉,同意由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过去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本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声明人:邱化玉,2025年1月6日。
提名人初琳提名邱化玉先生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以下情形: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重大业务往来人员;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上述情形的人员;其他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本人高凤莲,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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