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3日收盘,千味央厨(001215)报收于28.16元,下跌7.67%,换手率4.34%,成交量4.27万手,成交额1.24亿元。
1月3日千味央厨(001215)收盘报28.16元,跌7.67%,当日成交426.93万元。根据收盘数据统计,该股已连续5日下跌。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5653.33万元,股价累计下跌16.13%。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26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18家,增持评级7家,中性评级1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32.78。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76.48万元,占总成交额3.04%;游资资金净流入672.73万元,占总成交额5.44%;散户资金净流出296.25万元,占总成交额2.4%。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1215)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61.9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10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最高成交价为39.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3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9,978,048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61.90元/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董事长孙剑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董事长孙剑先生、董事白瑞女士、董事王植宾先生及董事徐振江先生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进行了核查。
根据《激励计划》《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业绩情况和公司69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69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69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727,8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5年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朱泓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及《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27,800股。监事:朱泓冰、郭华伟、田青。2025年1月3日。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就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千味央厨2021年11月至2025年1月期间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修订、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2025年1月3日,千味央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727,8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根据《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千味央厨2023年营业收入为1,900,827,912.66元,较2020年增长101.28%,触发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69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千味央厨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1215)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27,800股。
限售期方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900,827,912.66元,较2020年增长101.28%,触发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69名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
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69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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