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月2日收盘,美诺华(603538)报收于12.45元,下跌2.05%,换手率1.26%,成交量2.67万手,成交额3370.33万元。
美诺华2025-01-02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2.31万元,占总成交额2.15%;游资资金净流入97.18万元,占总成交额2.88%;散户资金净流出169.49万元,占总成交额5.03%。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除部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外,公司及其余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等待期/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条件的首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行权及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监事会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审慎审核后认为,本次取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等均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取消2021年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24名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4.394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572股,回购价格为11.21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合计477,444.98元。同时,取消2024年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6名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4,700股,回购价格为6.5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合计687,879元。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指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行权和解除限售事项已获得必要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截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可行权及解除限售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剔除燎原药业业绩贡献后的2020年度增长30.83%,满足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行权人数为245人,可行权数量为1,976,997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行权人数为97人,可行权数量为738,491份。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245人,解除限售数量为866,695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97人,解除限售数量为184,622股。行权价格为22.77元/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66,695股,上市日期为2025年1月8日。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共0名激励对象参与行权。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43,427,000元“美诺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171,943股,占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783%。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476,573,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1.649%。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股金额为64,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472股。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公开发行5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自2021年7月2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价格经历多次调整,最终调整为25.84元/股。股本变动情况如下:限售条件流通股由6,492,889股减少至6,308,26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由212,259,636股增至212,446,730股;总股本由218,752,525股增至218,754,997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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