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收盘,春雪食品(605567)报收于9.0元,下跌0.77%,换手率3.53%,成交量7.06万手,成交额6367.08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43.73万元,占总成交额2.26%;游资资金净流出165.02万元,占总成交额2.59%;散户资金净流入21.28万元,占总成交额0.33%。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议案:第一个锁定期于2024年12月26日届满,185名持有人可解锁723050股,4名离职持有人权益被强制收回。董事郑维新、郑钧、李颜林、陈飞、黄仕敏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 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同意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新增及修订,其中制度3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规划旨在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分红机制,维护投资者权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1月17日下午14:00召开临时股东会,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国栋、闫德中为副总经理,吕高峰为审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喜杰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规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能够较好保证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公告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月17日14点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382号A1公司五楼第二会议室。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9:15-15:00。会议将审议两项议案:1.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 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议案详情已于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披露。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10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7:30-11:30,13:00-17:00,登记地点同会议地点。个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等材料登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电话方式登记。会议注意事项包括:同一表决权仅以首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需对所有议案表决完毕后提交。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382号5楼证券法务部,联系电话:0535-7776798。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与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新增《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增《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应对管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国栋先生、闫德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认为二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胜任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同时,公司调整了原审计负责人的任职部门及职务,新聘任吕高峰先生为公司审计部门审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同意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国栋先生曾任职于吉林德大有限公司、吉林正大食品有限公司等,现任公司研发总监兼管生产。闫德中先生曾任烟台喜旺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吕高峰先生曾任职于莱阳市肉禽集团公司、山东春雪食品集团公司等,现任公司监事、养殖财务科科长,持有公司股份17200股。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公告。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自2023年12月26日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计算,两期解锁比例各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07%,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显示,185名持有人中180名为优秀,5名为良好,对应解锁比例分别为100%和80%。4名持有人因离职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其未解锁股份权益将强制收回并择机出售,所得资金归属公司。管理委员会同意于锁定期届满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出售方式、时机和数量。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存续期内可根据规定变更或终止。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旨在完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基本原则为重视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一致性、合理性、稳定性,兼顾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未来三年利润分配方式包括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及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现金分红方面,在具备《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且不低于当次利润分配的40%。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或不低于5000万元。股票股利将在公司面临资金需求或需扩大股本规模时考虑。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并征求监事会意见,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听取公众投资者建议和监督。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旨在强化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发布、调整及审批流程,控制经营活动,防范风险,推动战略目标实现。制度涵盖公司及所属企业,避免因预算缺失或不合理导致经营失控或资源浪费。预算管理作用包括细化战略规划、提供绩效考核依据、促进资源有效配置、监控经营活动、控制费用支出。公司设立预算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负责统筹管理预算编制与调整。各部门为预算执行单位,负责编制、分解、实施预算并提出调整申请。预算编制遵循一致性、可控性、可靠性和及时性原则,采取“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方式。内容包括生产经营、投资、筹资、财务及其他专项预算。编制程序包括各部门提出预算目标、公司审核下达考核指标、各部门编制预算报表、公司汇总审议并下发。预算执行需分解落实,加强监控,控制预算外支出。每季度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检查执行情况。预算调整需符合战略规划,重点处理关键性差异,调整方案需公司审议通过。考核结果与绩效薪金挂钩,未经批准的预算外业务将受处罚。制度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舆情应对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定义舆情包括负面媒体报道、不良传言、影响股价波动的信息及其他涉及信息披露的重大事件信息。公司设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舆情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负责与监管机构沟通。舆情信息采集由证券事务部负责,涵盖公司官网、社交媒体、网络媒体等信息载体,及时收集、分析、核实重大舆情信息,跟踪股价变动,评估风险并上报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需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并即时更新。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可能造成股价波动的负面信息;一般舆情为其他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系统运作。重大舆情需迅速调查、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及时澄清并考虑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公司强调保密义务,禁止私自公开或泄露未披露信息,违者将受处罚。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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