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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股市必读:ST恒久(002808)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6.85万元,占总成交额1.8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31 06: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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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0日收盘,ST恒久(002808)报收于3.23元,下跌1.82%,换手率3.33%,成交量6.21万手,成交额2002.6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ST恒久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6.85万元,占总成交额1.84%。
  • 公司公告:ST恒久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八百万元罚款。
  • 公司公告:ST恒久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涉及多项违规行为。
  • 公司公告:ST恒久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为2024年12月30日。
  • 公司公告:ST恒久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终止。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6.85万元,占总成交额1.84%;游资资金净流入97.26万元,占总成交额4.86%;散户资金净流出134.1万元,占总成交额6.7%。

公司公告汇总

  •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2019年至2021年,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闽保信息通过制作虚假验收材料和伪造项目回款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虚增金额分别为: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各1,400万元;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8,566.3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860.43万元;2021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各1,754.72万元;2021年虚增营业成本1,348.74万元,虚减利润总额1,348.74万元。
  • 拟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八百万元罚款;对余荣清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万元罚款;对林章威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万元罚款;对冯芬兰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五十万元罚款。同时,拟对余荣清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林章威采取3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本次行政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但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恒久)及其相关人员余荣清、洪涛、冯芬兰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 主要问题包括:未就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和监督管理义务;光导鼓外销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内部交易中存货相关财务核算不规范;2022年6月21日,实际控制人余荣清通过全资子公司拆借1,250万元至其控股的恒久荣盛,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内部管理和信息披露义务。

  • 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808,证券简称:ST恒久)因2022年被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416号),认定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股票简称仍为“ST恒久”,股票代码仍为00280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不停牌。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2024年12月30日。
  • 公司表示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完善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投资者可通过电话(0512-67688188)、电子邮件(admin@sgt21.com)等方式咨询。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31,3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0,699,30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管理制度,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2024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38.7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2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鉴于“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已全部转出,公司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包括: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7505012200018498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75050122000192881。
  • 公司与上述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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