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6日收盘,金花股份(600080)报收于7.77元,上涨2.51%,换手率1.85%,成交量6.91万手,成交额5331.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金花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91.2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91.9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83.22万元。
- 公司公告:金花股份董事会与监事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保荐机构意见:国金证券对金花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认为其符合相关规定。
交易信息汇总
金花股份2024年12月26日的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1.24万元,占总成交额1.71%;游资资金净流出291.98万元,占总成交额5.48%;散户资金净流入383.22万元,占总成交额7.19%。
公司公告汇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人数7人。会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7,974,41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7,599,993.9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8,780,819.6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 截至 2024年 12月 24日已投入募集资金 || --- | --- | --- | --- || 1 | 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 | 48,000.00 | 34,327.79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4,878.08 | 15,111.54 || 合计 | 62,878.08 | 49,439.33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 前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厂房和建筑建设已完工,主要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已订购并陆续到场,目前正处于设备安装、净化装修、公用系统等安装工作。考虑到项目建设进程的具体情况,将“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受规划调整,工程验收推迟等因素影响,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相关部门审批验收等不可控因素,为保障募投项目工程安全和项目效益,降低募投项目风险,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举措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等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
- 专项意见:
- 监事会意见:
-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判断,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投资总额的变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花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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