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6日收盘,宝光股份(600379)报收于9.66元,上涨0.42%,换手率0.99%,成交量3.26万手,成交额3161.79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宝光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372.96万元,占总成交额11.8%。
- 公司公告:宝光股份将以4,200万元取得成都凯赛尔科技有限公司51.16%股权,实现控股。
- 股东大会:宝光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等三项议案。
- 股份管理:宝光股份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72.96万元,占总成交额11.8%;游资资金净流入15.46万元,占总成交额0.49%;散户资金净流入357.49万元,占总成交额11.31%。
公司公告汇总
-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宝光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 收购成都凯赛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增资控股:同意通过股权收购及增资方式,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200万元取得成都凯赛尔科技有限公司51.16%股权,实现对凯赛尔科技的控股权。其中:拟先以人民币1,500万元收购凯赛尔科技27.23%股权,在完成股权收购后,公司单方面对凯赛尔科技增资2,700万元,最终控股凯赛尔科技51.16%股权。
- 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申请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享受财政贴息。贷款额度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2年。
- 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股东大会
股份管理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12月2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
- 总则:
-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以及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承诺。
- 股份买卖禁止及限制性行为:
- 存在特定情形时,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 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各种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 因离婚分割股份后进行减持的,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 以年末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计入当年末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 在特定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 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 信息申报与披露: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申报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 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委托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相关信息。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
- 在规定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同步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 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 其他: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 违反法律法规的,除由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外,公司将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附则:
-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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