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6日收盘,如通股份(603036)报收于16.9元,上涨4.19%,换手率2.65%,成交量5.45万手,成交额8997.8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如通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443.7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49.0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5.35万元。
- 公司公告:如通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终止认购私募投资基金份额、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43.72万元,占总成交额4.93%;游资资金净流入449.07万元,占总成交额4.99%;散户资金净流出5.35万元,占总成交额0.06%。
公司公告汇总
- 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 第一章 总则: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共同组成。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协调对外宣传、向监管部门报告等。
-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公司舆情信息主要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两类。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积极面对、系统运作。处理措施包括迅速调查、与媒体沟通、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澄清公告、法律手段等。
- 第四章 责任追究: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及知情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将受到内部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第五章 附则: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 如通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认购私募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认购CEC-SG VCC 2001万新币份额,因无法获得对外直接投资(ODI)备案,无法合法兑换外汇并支付投资款。本次终止认购私募基金份额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等银行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网上承兑、人行电票承兑、国内信用证、国内保函、买断式票据直贴、商票保贴,期限不超过壹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5.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做出相应修订。
-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特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 主要内容: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基本信息。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在上交所网站进行公告。违反规定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 生效与解释: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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