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6日收盘,中欣氟材(002915)报收于13.54元,上涨3.6%,换手率10.14%,成交量29.22万手,成交额3.9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主力资金净流入1101.27万元,占总成交额2.79%。
- 股本股东:股东户数增加4719户,增幅14.82%,户均持股数量减少至8902股。
- 公司公告: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01.27万元,占总成交额2.79%;游资资金净流入1148.2万元,占总成交额2.91%;散户资金净流出2249.47万元,占总成交额5.71%。
股本股东变化
- 股东户数变动: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66万户,较12月10日增加4719户,增幅14.8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02万股减少至8902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2.04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章 总则: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应对舆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并妥善地防范和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的影响,保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舆情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决定启动、变更、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评估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拟定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应对措施:公司处理舆情信息应遵循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塑造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的原则。对于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 第四章 责任追究: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舆情的管理过程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在公司依法披露相关信息之前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内部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第五章 附则: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