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24日收盘,日丰股份(002953)报收于11.49元,下跌2.3%,换手率34.21%,成交量92.92万手,成交额10.7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日丰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1910.03万元,占总成交额1.78%。
- 公司公告:日丰股份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公告:日丰股份全资子公司天津有容蒂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10.03万元,占总成交额1.78%;游资资金净流入697.8万元,占总成交额0.65%;散户资金净流入1212.24万元,占总成交额1.13%。
公司公告汇总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日丰股份,证券代码:002953)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0日及2024年12月23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 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经核查,公司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11月27日召开的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风险提示:
-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 公告内容: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有容蒂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12000576,发证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有效期三年。
- 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的相关税收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全资子公司天津有容将连续三年(2024年度至2026年度)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影响: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是对天津有容在科技创新和研发技术水平的肯定。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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