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9日收盘,兆新股份(002256)报收于3.12元,上涨9.86%,涨停,换手率13.18%,成交量189.84万手,成交额5.8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兆新股份12月19日涨停收盘,收盘价3.12元,主力资金净流入2.13亿元。
- 公司公告:兆新股份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获得4000万元可转债融资,期限6个月,年利率6%。
- 员工持股计划:兆新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共19,547,4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
交易信息汇总
- 股价提醒:兆新股份12月19日涨停收盘,收盘价3.12元。该股于9点44分涨停,2次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5287.43万元,占其流通市值1.18%。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3亿元,占总成交额36.29%;游资资金净流出1.05亿元,占总成交额18.0%;散户资金净流出1.07亿元,占总成交额18.29%。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 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为满足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深圳永晟与潍坊创元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可转债投资事宜达成一致。潍坊创元以可转债的方式对深圳永晟进行投资,潍坊创元先向深圳永晟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融资,期限6个月,利率为6%/年,并有权在协议约定的期间内将该笔融资转换为对深圳永晟的股权投资。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圳永晟以其持有的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合肥永聚以其持有的电站资产、电费收费权以及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合肥晟日以其持有的电站资产、电费收费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名称:潍坊创元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MAE7T71R39
-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戈甲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花园社区健康东街6888号中央商务区B区B4号楼1005(仅限办公)
-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出资额:人民币4002万元
-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09日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与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与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等;许可项目包括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
- 合伙人:潍坊高新区科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99.95%份额,山东戈甲投资有限公司持有0.05%份额。
- 公司与潍坊创元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经查询,潍坊创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名称: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395421X
- 法定代表人:黄炳涛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人民币115276.0671万元
- 成立日期:2014年2月13日
- 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工程的设计与投资、太阳能组件的销售、国内贸易、新能源发电工程的建设和经营。
-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1,462,746,139.59元,负债总额97,999,098.83元,归母净资产1,368,371,230.32元,资产负债率6.70%,营业收入110,317,009.37元,利润总额61,269,905.5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1,564,107.89元。
- 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570,447,966.17元,负债总额242,434,756.22元,归母净资产1,330,693,129.38元,资产负债率15.44%,营业收入83,311,907.50元,利润总额62,548,425.5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2,226,699.05元。
- 协议的主要内容:
- 甲方: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 乙方:潍坊创元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丙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融资金额、期限与利率:融资金额4000万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6%。
- 担保措施:公司为乙方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出具连带责任保证承诺函。深圳永晟以其持有的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合肥永聚以其持有的电站资产、电费收费权以及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合肥晟日以其持有的梅山村养殖渔场分布式20MW光伏发电站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及梅山村养殖渔场分布式20MW光伏发电站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 协议生效:本协议经过丙方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经甲方、乙方、丙方加盖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于甲方清偿完毕乙方融资本息、或乙方债权转为所持甲方股权、或各方协商一致解除之日终止。
- 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控股子公司融资暨相关担保事项,不仅为公司带来资金层面的直接支持,更标志着公司开启与国资体系深度合作的新篇章。这一合作预计将为公司带来更多与国资优势资源协同的契机,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和产业创新提供坚实的基础。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209.98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5.82%;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无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 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547,4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最高成交价为2.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14,031.7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数量为19,547,4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 证券账户开立: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完成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开立,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5****”。
- 验资报告:根据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深永信会验字【2024】第0003、0004号),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33,426,165.15元,实际认购股数为19,547,465股,实际认购情况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上限。
-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9,547,465股已于2024年12月1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9999%,过户价格为1.71元/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公司股份余额为0股。
- 持股计划规定: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满后,在满足相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应标的股票。
- 参与人员: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并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会计处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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