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8日收盘,法尔胜(000890)报收于3.87元,下跌0.77%,换手率3.61%,成交量15.12万手,成交额5839.85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法尔胜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77.37万元,占总成交额4.75%。
- 公告:法尔胜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舆情管理制度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
- 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1月3日召开,审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77.37万元,占总成交额4.75%;游资资金净流入122.82万元,占总成交额2.1%;散户资金净流入154.55万元,占总成交额2.65%。
公司公告汇总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下午14:00
- 出席情况: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
- 主持人:董事长陈明军先生
- 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审议通过事项: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控股股东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达成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董事陈明军先生、黄芳女士、黄彦郡先生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舆情管理制度》: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本议案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月3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3日下午14:00
- 网络投票时间: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
- 会议的出席对象:
-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 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登记方法:
-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31日 9:00~11:30,13:30~16:00
- 登记方式:传真方式登记
- 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联系电话:0510-86119890
- 传真:0510-86102007
- 其他事项:
- 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510-86119890,传真:0510-86102007
- 联系人:许方园
- 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7日
- 出席情况: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人
- 主持人:朱正洪先生
- 列席人员: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 审核意见: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公司在将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提交时已就议案有关内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认为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依据市场原则制定交易价格,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舆情管理制度
- 制定目的: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适用范围: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 管理原则:科学应对、突出导向、注重实效。
- 组织体系:
- 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 舆情工作组主要职责包括: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沟通工作。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证券部,证券部负责对公众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 处理原则:
- 快速反应、迅速行动
-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
- 勇敢面对、主动承担
- 系统运作、化险为夷
- 报告流程:
- 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重大舆情,应当向董事长报告。
- 若发现各类舆情信息涉及公司的不稳定因素时,需立即向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 处置措施: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 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 责任追究:
-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
-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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