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8日收盘,华菱线缆(001208)报收于9.35元,上涨0.54%,换手率1.9%,成交量5.12万手,成交额4787.52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华菱线缆主力资金净流出365.89万元,占总成交额7.64%。
- 公司公告:华菱线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延长有效期内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5.89万元,占总成交额7.64%;游资资金净流入37.76万元,占总成交额0.79%;散户资金净流入328.13万元,占总成交额6.85%。
公司公告汇总
-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2024年12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做出决议,同意召集和召开。2024年12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以公告形式刊登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通知公告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届满15日。
-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同时,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 出席会议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5,149,3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0617%。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 临时提案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 议案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72,653,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81%;反对2,418,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79%;弃权7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
- 议案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延长有效期内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72,666,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65%;反对2,40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01%;弃权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4%。
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情况:
- 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下午14:30
-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1号华菱线缆技术中心216室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志钢
-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21人,代表股份75,149,3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4.0617%。
-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 议案1: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72,653,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81%;反对2,418,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79%;弃权7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
- 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延长有效期内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72,666,8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65%;反对2,404,8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01%;弃权7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4%。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律师张超文、刘丹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有效。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之法律意见书
- 2023年12月1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 2023年12月18日,上市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 2024年12月2日和2024年12月18日,上市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延长有效期内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延长至2025年12月17日。
-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审议延长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除延长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外,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不利变化;上市公司延长本次发行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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