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8日收盘,香山股份(002870)报收于34.01元,上涨4.81%,换手率7.14%,成交量7.43万手,成交额2.5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香山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486.08万元,占总成交额1.9%。
- 公:均胜电子计划增持香山股份,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且不超过25,000万元。
- 董:香山股份第七届董事会选举刘玉达为董事长,并聘任其为总裁。
- 监:香山股份第七届监事会选举赵文丽为监事会主席。
- 股:香山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 控:均胜电子成为香山股份控股股东,王剑峰成为实际控制人。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86.08万元,占总成交额1.9%;游资资金净流出212.05万元,占总成交额0.83%;散户资金净流入698.13万元,占总成交额2.73%。
公司公告汇总
-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获得增持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
- 增持主体: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均胜电子)
- 持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13日,均胜电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203.70万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4.2566%。
- 增持目的: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 增持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且不超过25,000万元。
- 增持价格:不设置价格区间,将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 增持期限:自2024年12月16日起6个月内。
- 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增持专项贷款资金,其中自有资金占比不低于10%,增持专项贷款金额占比不超过90%。
- 承诺:均胜电子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 与金融机构签订增持贷款协议情况:农业银行宁波鄞州分行同意为均胜电子提供人民币20,000万元的专项贷款额度,贷款期限1年,用途仅限于均胜电子增持公司的股票。
- 其他相关说明: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增持计划也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情况: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徐彬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刘玉达先生主持。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玉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聘任刘玉达先生为公司总裁。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尤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龙伟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七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情况: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由公司职工监事赵文丽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同意选举赵文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12月18日14:30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大会召集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玉达先生
- 会议出席情况: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79,624,20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0.2868%。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41,687,16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1.5631%。
-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7,937,03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8.7237%。
- 中小投资者共计1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0,237,20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7510%。
- 议案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刘玉达先生、徐彬先生、赵双双先生、王帅先生、唐燕妮女士、龙伟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黄蔚先生、薛俊东先生、郭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陆立英女士、邓碧茵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79,552,104股,反对52,600股,弃权19,500股。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 非独立董事:刘玉达先生(董事长)、徐彬先生、赵双双先生、王帅先生、唐燕妮女士、龙伟胜先生
- 独立董事:薛俊东先生、黄蔚先生、郭志明先生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 战略委员会:刘玉达先生(主任委员)、徐彬先生、赵双双先生、王帅先生、龙伟胜先生
- 审计委员会:黄蔚先生(主任委员)、郭志明先生、唐燕妮女士
- 提名委员会:薛俊东先生(主任委员)、黄蔚先生、刘玉达先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郭志明先生(主任委员)、薛俊东先生、赵双双先生
-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 非职工代表监事:陆立英女士、邓碧茵女士
- 职工代表监事:赵文丽女士(监事会主席)
-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总裁:刘玉达先生
-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尤佳女士
- 董事会秘书:龙伟胜先生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咸车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其已达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副总裁职务,但仍在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咸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52,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
关于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 控制权变更基本情况:
- 均胜电子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而增持公司股票,并推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调整与改选事宜,通过提名并决定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选任以实现对公司的实质控制。前述事项已通过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 控制权变更完成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均胜电子提名的黄蔚先生、薛俊东先生、郭志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胜电子提名的刘玉达先生、徐彬先生、赵双双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胜电子提名的陆立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第七届监事会主席,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长、总裁由均胜电子提名的董事刘玉达先生担任。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胜电子持有公司股份32,0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566%,持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2566%,为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最多的股东;均胜电子对公司董事会9个席位中的6个席位产生重大影响,决定了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已通过控制公司董事会实现对公司的实质控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均胜电子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均胜电子的实际控制人王剑峰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 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胜电子持有公司股份32,0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566%,持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2566%。
- 变更后的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 企业名称: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王剑峰
-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
- 注册资本:140,870.1543万人民币
- 成立时间:1992年8月7日
- 营业期限:1992年8月7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60543096X6
-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子元件、汽车电子装置(车身电子控制系统)、光电机一体化产品、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放声设备、汽车配件、汽车关键零部件(发动机进气增压器)、汽车内外饰件、橡塑金属制品、汽车后视镜的设计、制造、加工;模具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制造业项目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 变更后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根据均胜电子公开披露的信息,王剑峰先生拥有均胜电子的控制权,为均胜电子实际控制人。本次控制权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剑峰先生。
- 其他事项说明:
- 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 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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