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0日收盘,晨光新材(605399)报收于14.08元,上涨4.84%,换手率9.18%,成交量28.64万手,成交额4.0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晨光新材主力资金净流入1312.48万元,占总成交额3.22%。
- 公司公告:晨光新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上市股数为339,69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
交易信息汇总
- 主力资金净流入1312.48万元,占总成交额3.22%;
- 游资资金净流入142.26万元,占总成交额0.35%;
- 散户资金净流出1454.74万元,占总成交额3.57%。
公司公告汇总
晨光新材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 证券代码:605399
-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72
-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39,69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39,69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
- 公司会议:
-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 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10日,公司通过内部OA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
-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 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1年12月14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成。
- 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
-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 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12月13日届满。
- 2021-2023年度公司累积营业收入为48.09亿元,本期公司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完成度≥100%,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 除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外,本次解除限售的36名激励对象年度OKR绩效得分均≥7.5,本期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为1。
- 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96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
- 解除限售人数为36名。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6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后)113.23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后)33.969万股,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30%。
-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16日。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33.96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
- 有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变动前1,540,110股,本次变动数-339,690股,本次变动后1,200,420股。
- 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变动前311,877,670股,本次变动数339,690股,本次变动后312,217,360股。
- 总计:本次变动前313,417,780股,本次变动数0股,本次变动后313,417,780股。
-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 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晨光新材本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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