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0日收盘,钱江生化(600796)报收于7.85元,下跌8.19%,换手率40.46%,成交量121.95万手,成交额10.3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钱江生化(600796)收盘报7.85元,跌8.19%,当日成交1.22亿元。
- 资金:主力资金净流出1.89亿元,占总成交额18.17%;游资资金净流入2402.62万元,占总成交额2.31%;散户资金净流入1.65亿元,占总成交额15.86%。
- 龙虎榜:钱江生化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价格振幅达到15%和日换手率达到20%登上龙虎榜,近5个交易日内第4次上榜。
- 公告:钱江生化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交易信息汇总
12月10日钱江生化(600796)收盘报7.85元,跌8.19%,当日成交1.22亿元。前10个交易日资金流向情况: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1.46亿元,股价累计上涨63.52%。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9亿元,占总成交额18.17%;游资资金净流入2402.62万元,占总成交额2.31%;散户资金净流入1.65亿元,占总成交额15.86%。
龙虎榜
沪深交易所2024年12月10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钱江生化(600796)因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五只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4次上榜。
公司公告汇总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 2024—047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年 12月 5日、2024年 12月 6日、2024年 12月 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公司滚动市盈率高于可比行业平均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 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亦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经营秩序正常。
- 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于 2024年 12月 5日、2024年 12月 6日、2024年 12月 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股价自 2024年 12月 2日至今累计涨幅为 65.06%,同期上证指数涨幅为 2.29%,环境治理板块涨幅为3.55%,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最新的滚动市盈率为 37.06,高于可比行业的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大股东股权冻结风险: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水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其下属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全部被司法冻结及部分被轮候冻结。云南水务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4-044。云南水务的持股稳定性面临较多不确定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其他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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