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9日收盘,嵘泰股份(605133)报收于27.08元,上涨5.95%,换手率5.99%,成交量11.03万手,成交额2.9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嵘泰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入131.34万元,占总成交额0.45%。
- 公告:嵘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将于2024年12月16日上市流通,共872,800股。
交易信息汇总
嵘泰股份2024-12-09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1.34万元,占总成交额0.45%;游资资金净流入23.71万元,占总成交额0.08%;散户资金净流出155.05万元,占总成交额0.53%。
公司公告汇总
嵘泰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72,8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72,8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16日。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4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OA系统进行了公示。
-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 限售期已届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达成:公司未发生相关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负面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 限售期已届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达成:公司未发生相关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负面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 本次符合解除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5人。
- 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13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3%。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 本次符合解除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6人。
- 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15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4%。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12月16日。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872,800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872,8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872,800股。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已于2024年10月29日出具了《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嵘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及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