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5日收盘,健尔康(603205)报收于44.0元,上涨0.96%,换手率6.51%,成交量1.91万手,成交额8446.55万元。
健尔康2024-12-05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42.81万元,占总成交额7.61%;游资资金净流出525.71万元,占总成交额6.22%;散户资金净流出117.09万元,占总成交额1.39%。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4日在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工业集中区健尔康路1号办公楼一楼召开。-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施敏律师、操甜甜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决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86,282,5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02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6,036,8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2%;反对168,1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8%;弃权7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0%。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本所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05 证券简称:健尔康 公告编号:2024-009-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4日 -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工业集中区健尔康路1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15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6,282,517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1.9-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国平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 董事会秘书刘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巩肖乐先生,副总经理陈水平先生、王平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议案审议情况: -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审议结果:通过 -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A股 - 同意票数:86,036,867,比例(%):99.7152 - 反对票数:168,150,比例(%):0.1948 - 弃权票数:77,500,比例(%):0.0900-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律师见证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 律师:施敏、操甜甜 -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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