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日收盘,工大高科(688367)报收于17.47元,下跌1.02%,换手率1.84%,成交量1.6万手,成交额2831.52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工大高科主力资金净流出284.39万元,占总成交额14.39%。
- 公司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公司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公司公告: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符合归属条件。
- 公司公告: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确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4.39万元,占总成交额14.39%;游资资金净流入183.31万元,占总成交额9.27%;散户资金净流入101.08万元,占总成交额5.11%。
公司公告汇总
工大高科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
- 审议通过议案:
-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7月17日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因此,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148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工大高科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 审议通过议案:
-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6.148万股。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工大高科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归属的2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获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6.148万股。
工大高科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独立意见:
-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调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7.43元/股调整为7.33元/股。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148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同意公司在上述归属期内实施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关于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主要内容:
- 授权与批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 价格调整: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7.33元/股(=7.43元/股-0.1元/股)。
- 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均已达成。
- 后续程序:公司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核查意见等与本次价格调整及本次归属相关的文件,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归属登记手续。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主要内容:
-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工大高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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