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3日收盘,深圳新星(603978)报收于17.6元,上涨2.39%,换手率3.79%,成交量8.01万手,成交额1.4亿元。
深圳新星2024-12-03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94.34万元,占总成交额3.45%;游资资金净流出761.08万元,占总成交额5.31%;散户资金净流入266.74万元,占总成交额1.86%。
2024年 2月 7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4年 2月 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即 2024年 2月 20日至 2025年 2月 19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 11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99.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7%,购买的最高价为 12.58元/股、最低价为 9.3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0.295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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