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12月3日股市必读:美丽生态(000010)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23.8万元,占总成交额1.52%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04 12:53:2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4年12月3日收盘,美丽生态(000010)报收于3.13元,上涨0.0%,换手率12.9%,成交量67.87万手,成交额2.1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美丽生态主力资金净流入323.8万元,占总成交额1.52%。
  • 公司公告:美丽生态控股子公司美丽生态建设与贵州云龙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终审判决,维持原判,美丽生态建设需自行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52,344元。

交易信息汇总

美丽生态2024-12-03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23.8万元,占总成交额1.52%;游资资金净流出1133.12万元,占总成交额5.33%;散户资金净流入809.31万元,占总成交额3.81%。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4-099

特别提示: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作出二审(终审)判决。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美丽生态建设为原告。3. 诉讼请求金额:33,248,973.44元4.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次案件的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3年8月,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就其与贵州云龙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云龙”)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向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美丽生态建设请求法院判令贵州云龙支付工程欠款、欠款利息等合计金额33,248,973.44元。

2024年8月,公司收到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黔2730民初2634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1. 被告贵州云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美丽生态建设支付工程款4,636,187.49元;2. 被告贵州云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美丽生态建设支付鉴定费196,388元;3. 驳回原告美丽生态建设的其余诉讼请求。

美丽生态建设不服该判决,并向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黔27民终36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主要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告美丽生态建设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152,344元,由其自行负担,被告贵州云龙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15,397元,由其自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重大诉讼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判决为终审判决,由于本次案件的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4)黔27民终3611号】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美丽生态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